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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须知

2823 0 作者:发思特 2015-04-09 09:24
摘要:对源程序的表现形式和编排体例的保护,防止抄袭和复制。判定侵权的标准是抄袭部分达到该软件程序的10%及以上。

一、必须提交的文件包括:
1.申请者身份证明
(1) 法人单位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A4纸,盖公章);非法人单位,需上级法人单位出具的该非法人单位享有软件著作权资格的证明。
(2) 个人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2份,A4纸)
2.源程序-2份,A4纸,正面
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无需装订,右上角打印页号1-60,页面中最好有程序行的行号。
3.文档-2份,A4纸,正面

(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
按前、中、后各连续2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文档结束页,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无需装订,右上角打印页号1-60, 文档中的完成日期必须与申请表中的完成日期相同,作者必须与申请表中的申请者相同,文中涉及程序界面图案的,不得出现其他公司的名称或商标(附有授权使用合同的除外)
(若希望多提交文档,每多提交一种文档需提交增加文档费80.00)

申请人如不能提交源程序及文档的电子文件,必须保证所提交的源程序和文档准确无误。由此带来的修改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二、时间:3个月左右

三、权利有效期:
1、个人:作者终生加其死后50年
2、法人:软件首次发表后50年,软件设计完成后50年没有做著作权登记的,法律不再保护。

四、作用:对源程序的表现形式和编排体例的保护,防止抄袭和复制。判定侵权的标准是抄袭部分达到该软件程序的10%及以上。

五、登记机关:国家版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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