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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权利恢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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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豆丁网
2014-07-17 09:40
摘要: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由于某些原因而丧失了已取得的权利或引起某种权利的终止,都是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所不愿见到的。为了对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因正当理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由于某些原因而丧失了已取得的权利或引起某种权利的终止,都是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所不愿见到的。为了对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因正当理由而造成的权利丧失提供补救的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特规定了请求恢复权利的程序。请求权利恢复必须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相关证明,缴纳恢复费。此外,还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力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 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力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 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优先权期限、专利权权期限和侵权诉讼时效这四种期限被耽误而造成的权利丧失,不能请求恢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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