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
据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组统计数据,2015年山东省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205项,金额80.26亿元,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连续两年居全国首位。不仅如此,山东省还设立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调动银行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据悉,山东省省市两级持续强化政策扶持的力度。在引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方面,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管理办法》,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对企业因贷款产生的专利评估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青岛、淄博、潍坊、滨州等市也出台了配套文件或政策措施。去年共安排扶持资金1600万元,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在鼓励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方面,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银行贷款损失给予一定补偿。对合作银行面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形成的呆账,风险补偿基金按照实际贷款损失本金40%的比例给予补偿。
《办法》规定,合作银行一般为省级银行或地方商业银行总行,负责本系统内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补偿申请、债务追偿等事宜,合作银行当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须不低于风险补偿基金存入资金额度的10倍,贷款利率上浮比例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各市有关部门可参照规定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