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first君与诸位分享了“专利收储”的相关内容
今天,邀您将目光投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意义:一种相对新型的融资方式,区别于传统的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方式,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
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对完善的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尚需完善的机制包括:
一、建立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协同推进机制;
二、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服务机制;
三、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
四、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管理体系;
五、建立有利于知识产权流转的管理机制。
2015年山东省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突破80亿元,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山东省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205项,金额80.26亿元,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连续两年居全国首位。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成了长期阻碍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知识产权质押的试点推广无疑给这个问题的解决带来新的路径,但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受其本身的特点和现行法律、政策和体制的制约,还远未能成为一种重要融资手段。
过去一年,省市两级持续强化政策扶持的力度。在引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方面,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管理办法》,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对企业因贷款产生的专利评估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青岛、淄博、潍坊、滨州等市也出台了配套文件或政策措施。去年共安排扶持资金1600万元,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在鼓励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方面,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对银行贷款损失给予一定补偿,调动银行的积极性,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促进了山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常态化、规模化。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三种模式在运行中也遇到了一些共性的风险问题,具体为:
一是法律风险,缺乏相应的保障。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尚不健全与完善,受知识产权特征所决定,商标专用性和专利权本身存在较大的权利不稳定性,以及权利人的权属与权益的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权属争议。法律风险的核心风险是确权风险,它决定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否有意义、质押能否成立,以及当出现风险时能否顺利变现。
二是估值风险,缺乏可靠的评估。受知识产权特征所决定,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本身存在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导致其财产权利在市场化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其市场评估价值;由于其价值评估与传统意义上的有形资产估值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评估立场、技术、方法、模型、参数的选择直接影响其市场评估价值。估值风险主要是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风险,它决定了贷款额度等基本授信要素,还决定着企业的还款来源和还款意愿。
三是经营风险,缺乏确定的价值。企业作为权利人,其自身经营管理与资源配置决定了商标权或专利权能否创造应有的市场价值,是否能够给企业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即决定了借款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
四是处置风险,缺乏流通的渠道。受产权特征所决定,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的交易方式、手段和场所均有特殊要求,变现过程复杂且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当贷款出现风险时,质物处置通道不畅,风险不能被快速有效地控制、转移、分散或化解,贷款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将会恶化。解决质物处置问题,是商业银行健康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关键问题之一,也将真正考验贷款银行经营风险的能力。
对此,山东发思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特此搭建了“山东发思特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专利收储服务、知识产权交易及法律援助等多方面、全方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