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9 16:54

关于开展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一局、文昌湖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的通知》要求,现启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凡通过备案的,将纳入省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培育计划,经考核对其中服务体系完善、服务绩效显著、孵化特色明显的,通过省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计划等进行重点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的孵化器一般应为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通过网络系统进行填报,网址为http://221.214.94.50:81/record/index.htm,网络系统常年开放,2016年第一批备案申请受理于2016年5月27日17:00截止。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系统中完成填报后,请及时将申报表导出上报区县科技部门,区县科技部门汇总后发送至高新科邮箱zb3183548@163.com。


三、原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通过山东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网络系统补充完善重点基础信息。


四、请各区县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将此项工作作为完善我市创新体系、推动创新创业、支撑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积极做好摸排对接工作,争取我市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获得省级备案。


申报过程中如有政策性问题请与市科技局高新科联系,联系电话:3183548。如有技术性问题请联系:刘旭波,15265201550,王凯15990995367。


附件:1、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请表

2、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请表填写说明

3、山东省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

4、山东省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填写说明


2016年5月9日

来源:淄博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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