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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费减,这些新流程请提前了解

1269 0 作者:发思特 2016-07-11 15:41
摘要: 9月1日起(暂定,具体情况将参考省局及市局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实行网上备案审批,纸质费减证明一律取消。审核通过,即可以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享受相应比例的专利费用(官费)减缴,且一个自然年

9月1日起(暂定,具体情况将参考省局及市局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实行网上备案审批,纸质费减证明一律取消。审核通过,即可以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享受相应比例的专利费用(官费)减缴,且一个自然年之内有效。


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备案,以便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前备案。每次审核期限为一个月。(具体信息以国知局最新发文为准)



费减备案手续办理流程:


①登录http://cpservice.sipo.gov.cn/index.jsp进行注册;


 

②登陆后点击“费减备案业务”对申请人进行备案申请,填写相关信息;


 

③完成信息填写后,可国知局指定代办处递交证明材料做进一步审核。



与以前企业费用减缓证明不同,现在要写企业亏损并出具证亏损的证明才可以


企业、个人、大专院校在办理费用减缓时也有不同


企业


“费减备案系统”需填写的相关信息:


1、申请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3、企业注册地;


4、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话、联系人详细地址;



提交给所在代办处审核的纸质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印有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个人


“费减备案系统”需填写的相关信息:


1、申请人姓名及与申请人相符的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港澳台身份证等其它有效证件的号码;


2、手机号码;


3、详细地址;



提交给所在代办处审核的纸质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如无身份证的请提供护照等其它有效证件:军官证、港澳台身份证等);


2、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加盖公章】);


以前个人申请专利的费用减缓申请,只是本人填表,不要求相关单位盖章证明。可见个人申请减缓也更为严格。


大专院校


“费减备案系统”需填写的相关信息:


1、申请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院校注册地;


3、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话、联系人详细地址;



提交给所在代办处审核的纸质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提交的是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则无需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后续相关通知和细化流程,我们将第一时间更新!欢迎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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