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的流程
商标评审的流程:
一、形式审查的流程:
1、接受申请
2、形式审查
(1)形式审查合格的,直接进入下一流程:受理;
(2)形式审查不合格的,进入补正环节或者不受理;补正合格的进入受理环节;补正不合格的不予受理;超期未补正的视为撤销申请。
3、受理
受理分为两个部分:
(1)驳回复审案件:直接进入下一个流程:分文;
(2)异议复审、撤销复审、争议案件:会发答辩通知、递交形审答辩书;形审答辩书合格的进入发证据交换环节,然后进入下个流程:分文;不合格的,先要进行答辩补证,然后发证据交换,然后进入下一个流程:分文。
4、分文
5、实质审查
二、实质审理的流程:
1、承办人实质审查
2、合议组讨论并作出初步结论
3、承办人拟定决定书/裁定书
4、处长审核
一般驳回复审、撤销复审、异议复审、争议案从这一流程直接进入第六个流程。
复杂、疑难、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入下一个流程。
5、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特别复杂、疑难、有重大影响案件在这一流程中,还要进行委务会讨论之后才可引入下一环节。
6、处长点击发文
7、打印决定书/裁定书,交商标代理组织/直接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