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类专项)项目将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17-03-15 16:24

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部属高校,各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类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我省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其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非盈利性新型研发组织


     2、项目研究方向符合《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要求。重点支持行业共性、民生公益、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与企业开展协同创新。


     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原则上允许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研的,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


     4、上年度到期项目验收率低于80%的申报单位,实行限额申报,以2016年申报项目数为基数按验收比例确定2017年申报项目数量。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须按期验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二、支持方式


     1、省财政科技资金将采取事前无偿资助的方式对立项项目予以支持
     2、项目立项后,批复省拨经费低于申请省拨经费的原则上由申请单位自筹补足,自动生成的任务书指标不得调整。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登录网址:http://221.214.94.50:81/idpweb/),请申报单位先进行单位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申报。
     2、项目申报实行主管部门推荐方式。省属单位由省主管部门推荐;部属高校可直接推荐;地方申报项目由所在市科技局或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推荐。


     四、申报时间


     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3月3日9:00-2017年3月28日15:00,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15:00。逾期申报无效。

单位账号注册咨询QQ群号: 147053329
     申报咨询:山东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0531-66680017
     省科技厅资源配置处:0531-66777068 


山东省科技厅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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