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申领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7 16:43

各市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对2016年我省中国专利奖奖励资金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标准

1.奖励范围:2016年度中国专利奖金奖、优秀奖获得者。

2.奖励标准:中国专利奖金奖50万元,优秀奖1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填报《山东省专利奖励资金申报表》(见附件);

2.单位证明(统一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军官证)复印件;

3.获奖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获奖证书的可联系省知识产权局领取);

4.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专利权人变更等)。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三、受理与申报时间

按照推荐(备案)单位渠道统一申报,请于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过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清晰,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获奖项目专利权人为多个的,在申报表中需全体专利权人盖章或签字。

报送材料时应提供电子件。



附件:山东省专利奖励资金申报表




联系人: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樊伟群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 (250014)

电 话:0531-88198623

邮 箱:fanweiqun@sdipo.gov.cn





山东省知识产权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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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对2016年我省中国专利奖奖励资金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标准

1.奖励范围:2016年度中国专利奖金奖、优秀奖获得者。

2.奖励标准:中国专利奖金奖50万元,优秀奖1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填报《山东省专利奖励资金申报表》(见附件);

2.单位证明(统一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军官证)复印件;

3.获奖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获奖证书的可联系省知识产权局领取);

4.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专利权人变更等)。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三、受理与申报时间

按照推荐(备案)单位渠道统一申报,请于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过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清晰,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获奖项目专利权人为多个的,在申报表中需全体专利权人盖章或签字。

报送材料时应提供电子件。



附件:山东省专利奖励资金申报表




联系人: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樊伟群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 (250014)

电 话:0531-88198623

邮 箱:fanweiqun@sdipo.gov.cn





山东省知识产权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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