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山东省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正式开始,与先前相比,今年的高企申报与往年有什么不同之处?一起来看:
一、推荐单位
除各市、各国家高新区外新增黄三角农高区。
二、申报程序
1.要求推荐部门实地考核企业申报信息,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
2.汇总推荐环节由各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正式行文出具推荐函。推荐函、推荐汇总表以及企业认定申请材料按受理时间节点统一报送至省认定办,推荐函及推荐汇总表连同各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和税务部门。
2016年流程为:各市(或国家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形成推荐意见,填报《申请认定企业推荐汇总表》并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后,按时将《申请认定企业推荐汇总表》及纸质申请认定材料报送省认定办。
三、申报材料
1.新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
2.“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和“主要产品(服务)与对其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关联性说明”模块合并。“所属高新技术领域情况说明”模块删除。
3.新增以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Ⅱ类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4.删除提供辅助账及立项报告的证明资料的要求。
5.山东省内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不再要求防伪标识。
6.明确要求专项审计报告中介机构出具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资料。
四、申报核实意见表
1.明确现场考察地。
2.需要核实实地考察企业主营产品/服务与申报书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否一致。
3.需核实企业研发机构和研发设备与申报资料是否一致。
4.需核实是否有专人和机构从事企业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的管理制度是否实际有相关岗位对应运行。
5.需核实企业实际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是否与申报书一致
五、附件情况
1.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新增专利号。
2.新增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模板。
3.新增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模板。
4.中介机构声明模板更新。
5.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汇总表去掉四部门盖章,增加注册成立时间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