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提前公开的利与弊
发布时间:2017-06-30 14:23

申请发明专利时,很多申请人会选择提前公开,那发明是否申请提前公开,应该怎样判断呢?


发明专利申请后,申请人可要求提前公开其专利申请,经专利局初步审查合格后可即时进入公开程序。发明专利申请提前公开后会即刻排队进入实审,能够缩短整个审查周期,加快授权进程。

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申请人还可以尽早获得“临时保护”。

根据《专利法》第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即进入临时保护期,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人在实际实现上可以发律师函,要求实施方进行费用谈判。同时,对于具有威胁的竞争对手,申请人也可以提示可能侵权,一定程度上对竞争对手的研发思路造成干扰,对申请人的专利产品进入市场、占领市场能够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对于在临时保护期内使用发明专利但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申请人还可以在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某些情况下,发明专利提前公开还可在某种情况下影响竞争对手的相似专利申请的授权

如,申请人A提出提前公开声明,申请人A的专利申请的公开日早于申请人B的相似专利申请的申请日,那么,申请人A的在先专利申请可用于评价申请人B的在后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从而对申请人B的在后申请的授权造成障碍。

发明专利提前公开也有弊端,究竟有哪些弊端呢?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未公开,则专利申请撤回后专利技术可以作为一项技术秘密保护,后续也可以重新提出专利申请;如果发明专利申请已经公开,撤回申请的话,则意味着该技术已成为现有技术,申请人不能就同样的技术方案获得专利保护。

另一个弊端:竞争对手很轻松便能申请人的研发进展和方向。

综上所述,发明专利申请是否需要申请提前公开,应权衡提前公开的利弊,结合产品的生命周期、技术成熟度及行业发展方向综合考量后作出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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