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项收费标准(最新版)
发布时间:2017-07-14 16:08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代收税标准。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公示


第一部分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一、专利收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 事业 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

 

二、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费标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 事业 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三、专利代理人考试考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 事业 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


第二部分 国家知识产权局代收税标准


印花税(代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印花税(办理登记手续时缴纳)    每件5元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

价格咨询投 电话:(010-62356655)

价格监督举报电话: 12358


国家知识产权

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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