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东家的技术资料,可以随便提交专利申请吗?小心进牢房!
发布时间:2017-08-31 15:12

一企业高管离职后却将原单位技术资料以自己的名义提交了专利申请,结果专利申请权被判归原单位,自己还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依法逮捕。

2011年6月,即张某从光达公司辞职两个多月后,张某与其妻子王某共同出资在上海成立了思曼泰公司,主要生产冷却剂、防腐蚀剂和空气除湿剂等产品。

然而,光达公司在2014年初发现,公司的研发成果被思曼泰公司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名为“抑制碳钢盐水腐蚀的环保高效缓蚀剂及其制备和使用方法”,而思曼泰公司的负责人正是已经从光达公司离职的张某。

在提出异议并未能制止思曼泰公司后,光达公司拿起了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2015年初,光达公司向辽宁省朝阳市警方报案,称张某侵犯其商业秘密。2015年2月8日,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经侦查后,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将张某刑事拘留。同年3月13日,张某被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张某被批准逮捕后,光达公司于2015年4月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针对思曼泰公司的专利申请权权属诉讼。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去年3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名称为“抑制碳钢盐水腐蚀的环保高效缓蚀剂及其制备和使用方法”专利申请权属于光达公司。法院认为,思曼泰公司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和光达公司研发项目的名称相同,均是盐水缓蚀剂产品,而且两者化学成分与配比相似,制备方法和使用方法也相似。思曼泰公司未能就该专利申请提供任何研发证据。该专利申请为张某在光达公司任职时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应属于光达公司。

针对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思曼泰公司向上海高院提起上诉。上海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思曼泰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至此,光达公司与张某及思曼泰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划上句号。


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电话:400-690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