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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保护有范围和期限吗?

2779 0 作者:发思特 2017-09-20 17:04
摘要: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是人的智力成果,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对于这个发明专利保护有范围和期限吗? 回答是肯定的!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是人的智力成果,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对于这个发明专利保护有范围和期限吗?


回答是肯定的!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包括产品专利(如电话、机器或设备等)和方法专利(可以是化学方法、机械方法、通讯方法)。


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对发明作了如下的定义:“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在这个前提下,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相当宽,一般来说,我们只指出发明专利不保护的范围,其它的,只要是属于专利法的技术方案,就可以认为是在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之中。


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除了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的以外,主要是指专利法第25条的内容: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上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综上,对于发明专利保护是有范围和有期限的。除此之外,对于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是很广的,相比来说,实用新型对于产品的配方、工艺、方法、用途,以及材料替换、系统、部分医疗器具、不涉及产品的线路设计等等都不予保护,而所有这些都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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