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蕴含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但是,在一些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却被原告当作“勒索”的工具。这些原告虽然拥有专利,但是从来没想过要实施,仅仅是寻找可能侵犯这些专利的公司,然后向他们表明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意图或是直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我们称这类主体为“专利流氓”(Patent Troll)。
“专利流氓”一词起源于1993年的美国,用于形容那些忙于提起专利诉讼的公司,它们在美国仍然十分活跃。据统计,仅2012年在美国由“专利流氓”发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就有约2500件,占同年美国专利侵权案件的60%以上,2013年更是达3000件以上。随着技术日益更迭,“专利流氓”现象蔓延至欧洲、日韩等地,我国在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不可避免地受到不同程度的骚扰。
近段时间以来,有公司在很短的时间里,针对大疆、零度等无人机厂商,在全国多家法院发起了大量的专利侵权诉讼。随后,大疆、零度等针对原告的多项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申请,并且大部分获得成功。此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并引发对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利流氓”(Patent Troll)现象的讨论。
被盯上的中小企业,极有可能因为诉讼威胁和高昂的许可费要求而不愿或是不敢继续进行科技创新。“专利流氓”频繁对企业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无论是精力上还是资金上,无疑都会给被诉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带来极大负担。大量的专利诉讼将会减少创业公司的风险资本投资,并相应减少研发支出。有研究表明,在将专利诉讼的影响与其他可能影响研发支出的因素隔离开来,通过样本对比发现,在应诉之前,公司将其20%的经营支出用于研发;在应诉之后的几年里,科研支出削减了3%至5%。
任“专利流氓”横行不仅不利于企业创新,对市场的公平竞争也有所损害。 “专利流氓”通常不直接将专利投入使用,具有不经专利许可谈判即轻率起诉或滥诉、较少投入研发支持、持有专利质量较低等特点,通常会给被诉人造成较大困扰。市场经济的活力在于竞争,良性、公平的竞争会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的发展。
针对“专利流氓”问题,可以由企业成立反“专利流氓”联盟,用来收购有可能给企业带来麻烦的关键专利,或者说是预防专利,然后再将这些专利授权给联盟成员,并向成员收取使用费。
此外,企业可以提高“专利流氓”的诉讼成本,让“专利流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付出相当的代价。一旦认定是“专利流氓”行为时,则可以基本认定是一种不正当的恶意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可要求案件原告方“专利流氓”来承担它自己的诉讼成本和费用,同时还要让他承担被告包含合理的律师费在内的相关的费用。
无论如何,面对“专利流氓”,企业一定要抓住主动权,在被起诉前得知消息、搜集证据,先发制人。
遇到专利侵权诉讼等难题,欢迎致电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将为您答疑解惑,助您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