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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教师、学生知识产权成果可作价入股企业

333 0 作者:发思特 2018-02-22 15:25
摘要:近日,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办法》指出,职业学校及教师、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

近日,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办法》指出,职业学校及教师、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

《办法》提出,校企合作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在合作形式上提出: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按照工学结合模式,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职业学校和企业开展合作,应当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其中企业接收实习生的,合作期限应当不低于3年

《办法》明确了校企合作的促进措施。鼓励各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校企合作;鼓励各地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建设或者支持企业、学校建设公共性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基地、研发实践课程、教学资源等公共服务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审慎授信管理,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

《办法》提出,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以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此外,《办法》还表示,职业学校及教师、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职业学校和企业对合作开发的专利及产品,根据双方协议,享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的自主权。

据悉,目前全国组建1400多个职教集团,覆盖了90%的高职和70%的中职学校,吸引了约3万家企业参与。指导组建了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联盟等协作组织,全面启动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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