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留言是否享有著作权?
伴随网络发展的迅猛态势,“段子手”成为了一种职业,还是一种薪水丰厚的职业!可能很多人以为只有像文章、小说那么多的文字才享有著作权,而网上随便说一两句话并不会在意什么著作权的问题。今天first君就告诉你:你网上随口说说的话,也属于著作权!
什么叫著作权?著作权在以前称为“复制权”、“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我国著作权法中,哪些对象受著作权保护: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软件著作权)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中,明确列出不受法律保护的对象: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属于我们的合法权利,如今因为一句话引发著作权官司的也不在少数。所以,一定要注意合法行使著作权。
如果你也是个脑洞大开的段子手,一定记得保护好你的著作权哦,说不定,分分钟你就靠着“段子”发达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