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8日朗科科技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旋极信息)等单位,侵犯其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CN99117225.6”),并要求五家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 1000 万元,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 50 万元。
涉案专利被无效过16次,至今仍然有效。
朗科4月份发布了2017年年度报告,一起看下有哪些点可以触动你。
一、专利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专利授权许可收费方式为本公司专利运营的主要方式,该种运营模式需通过协商谈判、专利海关保护乃至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以达到收取专利许可费用的目的。
协商谈判一般以专利使用人的配合为前提,在不少情况下公司仍需要以提起专利侵权民事诉讼或专利海关保护的方式维护公司的专利权。在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中,被控侵权的一方会以提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作为诉讼中寻求有利地位的策略。因此,本公司作为以专利运营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在专利运营过程中,主动发起针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民事诉讼是正常的经营手段,被动参与专利无效请求案件也是这种经营手段带来的结果。
应对措施:对于我公司专利相关的专利无效程序,公司将以商业利益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积极应对,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证;同时,在专利申请阶段,公司会尽可能地做好前期检索、论证工作,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认真撰写、审核每一件专利,减少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此外,公司正在努力挖掘现有专利的潜力,争取让每个专利都发挥其应有价值,减少对单个专利的依赖。
二、专利权失效的风险
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 L 99117225.6的申请日期为1999年11月14日,只有1年多就要到期了,公司的专利运营业务对该专利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目前尚无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该专利到期失效后对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而且公司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闪存等传统移动存储领域,而传统移动存储正日益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加速取代,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以核心专利为基础,在全球范围内围绕移动存储领域布局了众多的专利,形成“专利池”,使得相关产品同时受到多个专利的保护,公司在与一些重点维权目标进行谈判时,首先考虑以“专利池”而不是单个专利作为授权许可的标的。其次,公司在进行专利授权时,也考虑以从公司采购产品的方式来进行授权,将传统的专利授权模式改变为产品端的商业合作,以减少对专利的依赖。此外,公司正在努力挖掘现有专利的潜力,争取将现有专利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公司也可考虑通过第三方引进一些优质的专利、专利申请或者技术构思,优化专利池的结构,丰富维权产品的类别。但公司目前尚未找到有效方法从根本上应对公司的主要专利以及专利池都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 三、在专利运营方面 专利运营业务实现专利授权许可收入40.446.992.53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6.07%。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授权5项,新增专利申请15项。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324项,公司拥有己授权专利293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65件,另有己提出申请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31件,上述发明专利及专利申请分布于中国、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等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商标及商标申请共计137项。
2017年4月,公司荣获“第二届深圳知识产权梧桐金奖最佳管理奖”。
2017年11月,公司“移动存储装置的盘符管理方法”发明专利荣获国家第十九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四、在司法维权方面
1、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卜简称“旋极信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一案。
2、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向深圳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晶天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天电子”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 99117225.6)。深圳中院送达《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1被告晶天电子立即停止侵害本案“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 99117225.6)的发明专利;2被告晶天电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共计人民币7663438. 43元。
3、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向深圳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威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深圳晨玺环宇电子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 99117225.6。
4、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 99117225.6。
5、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嘉合忆美电子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 99117225.6)。
6、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九机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一种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无线数据通信方法及装置”,专利号:ZL02114797.3。公司请求法院支持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比侵犯原告第ZL02114797.3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日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2请求法院判令三星中国、惠州三星和天津三星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整。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请撤回对三星中国的起诉。
7、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深圳市速马铁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 99117225.6)。 8、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向广州知识产权权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精成科技电子(东莞)有限公司、赛孚耐(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 99117225.6)。由于与精成科技达成和解,2017年12月27日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权法院申请撤诉。
五、财务报表
专利在朗科的营收体系里,增幅越来越大,但是,其毛利率达到了100%!位居第一位!而做房屋租赁的毛利率也仅为83%!
我们从上述信息中应该可以观察到朗科的一些专利运营策略:
1、夯实基础专利,形成专利保护体系,构建专利池;
2、对有价值的专利充分利用,全面出击;
3、重视专利运营的实际收益,结合诉讼、许可、谈判等多方面的专利运营手段进行合理运用;
4、建立长效的专利战略,从各个环节优化专利的价值产生及产出,把控整体效益。相信随着专利运营环境的改善,越来越多的企业会更加重视专利给企业带来的实际效益!
来源:IPRlearn、专利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