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专利分为三种:一是发明专利,其含金量最高;二是实用新型专利,有些国家并未设立该项专利,在多数国家,该专利并不需要进行非常严格的审查,但该专利也具有很高的价值;三是外观设计专利,该项专利市场价值不低,审查流程也比较简单。
我们在委托代理人申请专利时,会遇到代理人建议我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同时申请。为什么呢?
从发明创造的类型来看,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是较为相似的,但是审查的过程却相差很大,这也是为什么代理人推荐两种专利同时申请的原因。
那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又有哪些好处呢?
实用新型更易授权
依据我国专利法,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都应该具备“三性”,即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实用新型由于对创造性要求低,且不进行实质审查,从审批流程来看就比发明专利更快拿证,也更容易拿证。因为专利法规定:发明需要有突出性的特点和显著地进步,而实用新型只需要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即可。所以实用新型比发明专利更容易获得授权。
实用新型更快维权
实用新型仍然具有很高的市场价值,这点从格力诉奥克斯侵权案便可看出,三项实用新型专利共获赔4600万元。
发明专利申请周期一般在两年左右,而实用新型周期一般在7-14个月,能够更早的行使自己的专利权,对于侵权者能够更方便快捷地进行维权。
根据专利法规定,同种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那么获得了实用新型,就不能获得发明专利了吗?而且发明专利的保护显然是比实用新型更好的,我何必因小失大呢?
针对这个问题,在同一条法规中便有规定:当我们修改发明的权利要求书,使之与实用新型不同,便可以被授予发明专利权;我们也可以通过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那样就能够被授予发明专利权了。当然的,我们更推荐通过修改权利要求书的方式进行专利权的获取。这样一来便可以获得两项专利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