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知识
商标查询 国内商标注册 国外商标注册 商标变更 商标续展 商标许可 商标补证 商标异议 商标答辩 商标复审 商标评审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 商标监控 商标侵权纠纷代理 商标介绍 商标知识

商标注册案例:“心满意竹”商标被判驳回

733 0 作者:发思特 2019-01-11 15:37
摘要:成都蜀鑫泉贸易有限公司遇到了被驳回的问题。申请商标:第15063832号“心满意竹HEART SATISFYING BAMBOO”商标被驳回了。本案的焦点问题为申请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具有不良社会影响。



如上,是被驳回的商标图样,“心满意竹”


不用多想,“心满意足”和“心满意竹”读音相似,如果能注册成功,确实是个不错的商标了。

但申请人:成都蜀鑫泉贸易有限公司遇到了被驳回的问题。申请商标:第15063832号“心满意竹HEART SATISFYING BAMBOO”商标被驳回了。


就此,当事人主张:申请商标易于区分,且有英文加以说明,与成语“心满意足”区别较大,不易误导公众对成语使用的认知,未造成不良影响。且申请商标经宣传使用已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商标局已初步审定有该商标其他类别的商品,故申请人认为申请商标在第27类商品上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商评委审理与决定,申请商标由申请人于2014年7月9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24类“浴巾、纺织品毛巾、纺织品洗脸巾、搓澡巾、纺织织物、被子、床单(纺织品)、纺织纤维织物、毛巾被、纺织品手帕”商品上。商标局以申请商标“心满意竹”是对成语“心满意足”的不规范使用,容易误导中小学生对语言文字的认知,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为由驳回其注册申请。2015年4月29日,申请人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依法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


本案的焦点问题为申请商标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具有不良社会影响。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在本案中申请商标由 “心满意竹HEART SATISFYING BAMBOO”构成,其中“心满意竹”在文字构成上与规范成语“心满意足”在文字构成、读音等方面均相近,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误导公众对规范成语的认知,扰乱规范成语的使用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申请人称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与本案不同,本委不予采纳。


这里所指的“其他的注册情况”,经发思特在中国商标网查询获悉:“心满意竹”共计有8个商标申请信息,其中,仅有3个商标状态为授权。分别是范子琦于2016年8月24日申请注册的第16类和第5类商标,和成都蜀鑫泉贸易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9日申请注册的第35类商标。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商标部代理人解释说:同样是成都蜀鑫泉贸易有限公司这个申请人,35类注册成功而24类被驳回,主要因为35类保护范围不涉及产品原料


而至于另外一个申请人——范子琦的第5类和第16类商标得以注册成功的原因,在于每个审查员的判定标准不尽相同。商标判定标准不是完全固化的标准,审查员的理解和侧重点对商标授权与否有着重要作用。


鉴于此,发思特仍建议各位商标申请人:在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越发重视的当下,商标注册的“擦边球”还是少打,另外,商标注册前的检索步骤,一定不要随意跳过



来源:综合自商标评审委员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