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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费减是什么?新的费减规定看这里

1082 0 作者:发思特 2019-06-28 13:39
摘要:201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在专利申请时,很多申请人对“专利费减”的概念并不了解,或者不太清楚。


顾名思义,专利费减,说白了就是专利申请费的减缓,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如下: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即申请人可以按照专利局的规定,少交一定比例的申请费。


在申请费用减缓的时候,需要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应写明减缓理由,如果是个人申请费用减缓需要写上年收入,请求减缓专利费用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如实填写经济收入状况,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目前可以申请减缓的费用包括申请费、审查费、复审费、部分年费等等。


详细包括以下四种:

1、申请费

2、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费

3、专利复审费

4、年费(自首次缴纳年登印费算起,共10次)


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第三条规定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万元)的个人;

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如遇专利费减的问题,欢迎致电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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