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这些知识产权政策施行
12月1日起,《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
一、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
为配合本次《商标法》落地和有效操作,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起草了部门规章《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已经由市场监管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
规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明确申请商标注册和从事商标代理的细化要求;
2、规定了判断“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可以综合考虑的因素;
3、明确在商标审查审理的全流程中对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进行规制;
4、细化了对恶意申请人及代理机构的处罚措施,比如说,罚款的数额。
同时规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并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为申请人直接申请注册商标提供便利化服务。
规章将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10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通知提到,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包括: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挂靠行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提供虚假文件行为。
本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