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晚间七点,《新闻联播》片头曲会如约响起,这个声音伴随我们成长,伴随我们见证中华大地每一天发生的变化,了解国际上政治、经济、科技、社会、军事、外交、文化和体育等方方面面的新闻。
而这个声音,不只出现在《新闻联播》片头,更多的出现在普罗大众的生活里,比如年会节目里,它被用作搞笑背景音乐,比如传媒人在录制节目时,插上这段声音作为片头曲……
但是,你知道《新闻联播》片头曲是声音商标吗?中央电视台已将新闻联播片头音成功注册为商标,商标注册号:20239686(41类),20239687(38类)。
日前,海湾所监管人员注意到辖区内一家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发布的一则“海尚TV”视频,该视频背景音乐与电视机里新闻联播传出来的声音一模一样。作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基于对注册商标声音要素的敏感性和服务企业的自觉性,他立即叫停了这个视频的继续发布。
经核查:声音商标作为新生事物,其注册程序、审核过程借鉴传统商标受理和审查实践经验,注册登记难度较大。2016年06月08日中央电视台申请注册之后,历时42个月,终于在2019年12月14日正式公告。
2013年8月30日《商标法》第三次修正,规定声音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从2014年5月1日起,商标局开始正式受理和审查声音商标。自此,声音商标正式在我国诞生。
声音与其他注册商标要素(文字、数字、图形、颜色等)一样,要求具备通过使用能够与他人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基本功能(即必须具有显著特征)。
注册商标一经公告登记即取得商标专有权,所以,《新闻联播》片头曲作为声音商标是不可以被随意使用的。在这里为大家科普一下:
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来源:整合自上海市场监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