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淄博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20-03-19 08:21

根据《淄博市市级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淄财教〔2018〕42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度淄博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2019年度淄博市专利创造资助,是指对专利申请日或授权日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的专利创造进行资助,包括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资助,专利合作条约(以下简称PCT)申请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1、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包含国防专利)及PCT申请资助以山东省知识产权局通报的名单为准拨付资助资金,无需申报。

注:PCT申请资助不包括港、澳、台申请。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和国防专利需专利权人提供相应申报材料。

3、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PCT申请每件资助3000元;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6000元,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


三、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申报补助资金的有关事项

(一)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利申请(权)人向所在区县专利管理机构申报;

2、区县专利管理机构对收集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后上报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3、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对各区县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二)申报材料

1、《淄博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

2、发明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及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各1份;

3、专利证书译文1份(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4、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

5、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

以上需提交的复印件,属于非职务发明的应有专利权人签字;属于职务发明的,应加盖专利权人单位公章。


四、注意事项

1、有关专利申请(权)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助资格并记录在案,三年内取消申报资助资金资格。

2、请各区县专利管理机构于3月20日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汇总上报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附件:淄博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 



联系人:桂娟,联系电话:3178957。




淄博市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3月13日



淄博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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