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是什么?如何应对?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对知识产权重视起来。商标作为知识产权中重要的一类,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申请成功后依法受到保护。但商标注册成功后,最常见、最容易忽略的问题是:商标被撤三。
什么是商标撤三呢?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商标满足了“没有正当理由”而且“连续三年不使用”,就会面临被撤三的危险。
为何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会收到“撤三”通知书呢?
不难想象,如今,商标注册越来越难,尤其是好的商标名称都被别人在先申请了,所以很多商标申请人会把主意打到已经注册的商标身上。因为,如果一个注册商标注册满三年但没有被使用的话,就可能会因撤三停止使用注册商标。这样一来,撤三申请人就有机会及时注册该商标了……
商标撤三并不是说只要被提出就会被撤销商标权,如果企业有使用商标的使用证据,并且这个证据是符合根本要求的使用证据,那么企业的商标还有被保护的机会,当商标申请人遇到商标撤三时应该如何应对呢?
“撤三答辩”被称为“商标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提供使用证据”。
答辩人需要列举出近三年对于该商标的使用的证明材料。如果是被他人以“商标成为商品/服务通用名称”为由提出的撤销,就需要针对商标在本商品或服务上的独创性和显著性进行答辩,并提供相应的使用证据。
准备充足的商标使用证据材料非常重要。
进行撤三答辩的时候,只需要出示近三年当中任何一个时段的使用证据即可。使用证据必须是申请人对于所申请商标,在所指定的商品服务项目上的使用证明。
证明包括:企业在所要求连续三年内标注有企业详细商标名称的交易发票;签订商标注册号和名称的相关合同;电视或者报纸广告或者其他广告证明证据等;产品检验或者质量检验扫码;其他能证明企业使用过商标的材料。
此外,可以通过商标监测及时了解商标现状,发现近似的新申请商标,这些商标的注册人可能会对我们长期未使用的商标提“撤三”。
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提醒您:遭遇商标被撤三时,商标申请人要积极应对,不要以为商标使用了就对商标撤三不闻不问,如果企业有证据但是没有按规定时间提交,商标仍然会被撤销,企业的注册商标就这样失去是不值得的。
商标撤三是打击他人恶意占有商标资源的直接手段,也可帮助扫清自己商标注册的障碍,避免商标资源浪费,企业应当合理提出“撤三”以及规避“撤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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