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知识
专利检索 国内专利申请 国外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申请驳回复审 专利权利丧失恢复 专利各种事项变更 专利证书副本办理 专利效力证明出具 专利权无效代理 专利侵权纠纷代理 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许可备案 专利风险评议 专利产品 专利知识

专利法修改施行 局部外观设计来了

610 0 作者:发思特 2021-06-03 13:50
摘要:在局部外观设计申请视图的提交方式上,美国、日本、韩国及WIPO均允许以下两种提交方式:

局部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某一局部作出的创新设计。我国在第四次专利法修改中引入了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为了让广大创新主体增加对局部外观设计的了解,本文对国外局部外观设计的申请视图的提交情况做一简要介绍。


虽然各局对于申请视图的提交规定不尽相同,但是,在局部外观设计申请视图的提交方式上,美国、日本、韩国及WIPO均允许以下两种提交方式:


一、采用虚线与实线结合的方式。实线绘制的为保护的部分,虚线绘制的为不保护的部分。


1. 申请号:US29708708





2. 申请号:KR30-2014-0006250


3. 申请号:JPD2015-13645



二、采用半透明涂覆的方式。未覆盖的为保护的部分,覆盖的为不保护的部分。


1. 申请号:JPD2007-24187


2. 申请号:EM000220405-0006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申请视图的提交方式不同,但是,申请视图中均既包含了需要保护的局部设计,同时,也包含了该局部所在的整体产品,仅仅是通过不同的绘制或者处理方式将保护与不保护的部分加以区分;同时,申请视图中也均充分、清楚地显示了要求保护的产品的了局部外观设计,以明确其保护范围。为了进一步明确保护范围,部分国家还要求申请人在其他文件中对于视图加以说明,比如日本及韩国均规定需要在其他文件中通过文字明确请求保护的部分


以上是笔者对于国外局部外观设计申请视图主要提交形式的简要介绍,希望本文可以为创新主体向国外申请局部外观设计提供参考借鉴。


来源: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

分享到: